失眠 广泛存在的病痛

时间:2010-11-10 来源:上海精神科医院 作者:上海精神科医院

    很难用一句完整的定义来解释失眠,但通常可根据一些临床特征来对失眠进行诊断,这包括:入睡困难、夜间易醒并再次入睡困难、次日早醒、不能恢复体力的睡眠等。临床把失眠分为三种类型即:一过性失眠(时有时无)、短期失眠(持续1~3周)和慢性失眠(持续3个月以上).


    虽然由于各国对失眠症定义的不统一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方法的不同影响了研究结果,但发病率和人口统计学资料仍充分显示,失眠症是当今社会人们普遍存在的痛苦之一。


    据估计,美国成年人的失眠症发病率约为1/3;在对瑞典男性的一项调查中,6.9%的人在入睡方面有”很大问题“,14.3%的人有”中等问题“;法国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48%的人有”睡眠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HO)对14个 15个基地的25916例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病人的调查结果表明,27%的人有睡眠问题。从各国对失眠症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可以了解到,睡眠问题在人群中的发生率越来越高。


    失眠症对生活质量的负面影响很大,但相当多的病人并没有得到合理的诊断和治疗。


    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协作研究发现,被全科医师诊断为失眠症的患者不足实际患病人数的一半,其他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研究也证实,未被诊断出的失眠症比例更高,约占三分之二。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一方面是病人不愿意与医师讨论睡眠问题;另一方面,医师对睡眠疾病的基础科学和临床治疗问题大多准备不足,在问诊中很少主动了解病人的睡眠问题。与病人自己的评价相比,医师似乎对失眠症的严重程度估计不足。


    全科医师应当在评价睡眠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睡眠问题应当作为病史的一部分,像其他的病史一样重要。还应当告诉病人,失眠症是实实在在的疾病,可以用药物或非药物方法治疗。对许多慢性失眠症病人来说,使用催眠药仍然是基本的治疗方法,而对于一过性失眠和短期失眠症患者,采取”按需“用药的治疗方法可以防止其发展为慢性失眠症。